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经普办、市经普成员单位、市统计局各专业: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普查方案,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济普查进入单位登记查遗补漏和质量核查阶段。为进一步做好下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期主要工作
(一)做好单位查遗补漏工作
1、进一步落实底册核查单位
截止4月15日,全市非一套表已核查的单位中还有237户搬迁单位、100家不配合单位、927家找不到且无法联系的单位,个体户底册中还有23户没有找到。这些单位要在4月19前全部查遗补漏完毕。
2、加快补录漏录单位、漏录表种、漏录指标
目前,全市普查底册为正常的,但没填611表的,全市还有22家;填了611表且经营正常的企业法人单位,还有422家单位没录611-3的主营业务收入,没录增加值构成中的本年折旧、应交增值税、营业利润、职工薪酬等指标的单位更多。
(二)加快修改各类错误
1、加快修改重名重码错误
目前,全市有11家一非套表单位与11家一套表单位名称重复,非一套表单位内部重名重码有181家,有201家个体户重名重码。
2、加强修改行业划分等各类平台错误
目前,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平台上共有强制性1090条,准强制性错误42条,核实性错误8943条,提示性错误 21783条。
3、及时查询审核修改相关数据
全市很多指标都不同程度存在极大值、极小值,严重影响了数据质量。增加值四项指标之和大于100%的还有1000多家,为负还有200多家。
(三)认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为迎接国家、省四经普数据质量验收,市经普办将在4月中下旬开展经普数据质量核查。核查每个县(市、区)各3个普查小区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虚报、漏报和单位类型界定错误情况和主要指标的填报质量,计算单位错报率和主要经济指标错报率(文件另发)。同时,要抽查普查员入户登记、数据填报、查询、修改等工作流程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近期,省经普办与四川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分别发文,就落实省委书记彭清华同志关于经普工作的重要批示作出了具体安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基础保障,确保经济普查费用、解决两员补贴等。市上相关部门也发了相应文件,要加强贯彻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部门作用
要进一步提高部门对经济普查工作的参与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谁出数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近期部门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经普办查找底册存在,但由于搬迁、不配合、电话联系不上,目前还没有填报普查表的单位。二要积极协助解决普查对象虚报、瞒报、漏报等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确保源头数据全面、真实、可靠。三是高度关注相关行业数据,充分发挥部门在数据采集、数据审核和数据评估中的作用,将普查数据与社保缴费、税收缴纳等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查找差异,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指标进行深入分析,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对于普查结果与日常统计资料差异大的,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差异原因,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经济发展实情。
(三)加强数据审核验收,守牢普查纪律底线
严格按照省经普办《关于加强普查登记和审核验收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现场登记管理,加强数据审核验收,守牢普查纪律底线,做到必须独立填报,严禁指令填报;必须独立修订,严禁指令修订;必须数出有据,严禁编造数据;必须入户登记,严禁自行填改;必须签字确认,严禁代为签字;必须遵循方案,严禁体外循环等“六必须、六严禁”,守牢底线,决不踩红线,决不碰高压线,确保全市经济普查圆满成功。
2019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