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普办、德阳经开区经普办,市级有关部门,市级媒体及驻市媒体: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排查、认定普查对象,摸清普查单位的重要阶段性工作,也是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重点、难点、关键环节。搞好普查单位清查,提供准确普查数据,为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已全面铺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经济普查宣传,切实加强领导,调动各方宣传资源,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提升单位清查的支持配合度,营造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区)经普办、德阳经开区经普办,市级部门,市级媒体及驻市媒体扎实抓好落实。
一、聚焦普查对象,强化针对性重点宣传
进一步加强单位清查的针对性重点宣传。根据普查单位的分布和特点,规划重点区域宣传,在企业(单位)集中的区域开展重点集中宣传,特别是在工业园区、大型商场、个体交易市场、商业一条街、企业服务大厅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依据普查单位清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刊发《清查告知书》《宣传守则》《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主动告知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内容及安排,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与配合;发挥知名企业和企业家的影响力,举办专题宣传活动,积极传播经济普查的意义和作用;加大对《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力度,牢固树立依法普查意识,规范普查行为,消除普查对象顾虑,真实反映实情;发挥部门行业管理优势,加强普查宣传引导;展现普查队伍作风顽强、甘于奉献、业务过硬、工作细心、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赢得普查对象点赞和信任、支持。
二、聚焦宣传实效,确保全域覆盖
我市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的具体宣传目标是让全市所有的企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二、三产业个体户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都了解普查、关心普查、支持普查,确保单位清查不重不漏、反映实情。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享资源,加大力度,广泛动员,逐步形成覆盖全域的经济普查宣传高潮。要求,宣传表现形式要“新”,各地要结合本地文化特色、民俗民风、大众喜爱的特点,将经济普查的专业性转化成通俗易懂、接地气的多种表现形式,让普查对象简单、轻松读懂经济普查;宣传投放要“快”,及时投放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宣传片、海报、漫画、动画、视频等普查宣传产品,分别在网络、媒体、部门、单位等同步投放。普查宣传覆盖范围要“广”,调动各级各部门网站、“两微一端”、企业服务平台、媒体平台、单位宣传橱窗、LED广告屏等宣传资源,实现全网络、全媒体、全区域宣传攻势。普查宣传载体种类齐“全”,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固定点和流动车、标语横幅和大型广告等多种载体相结合,通过文字、图片、视听、表演等形式,生动灵活,立体传播;普查故事要“好”,以简报、媒体新闻、图说普查、报告文学、诗歌、散文、微视频等题材多角度、全方位真实反映基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各部门在普查单位清查、普查推进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和创新办法,邀请基层普查员和有影响力的企业家代表,讲述普查故事,解读经济普查作用。
三、全市统筹规划,落实责任分工
全市普查单位清查宣传工作需要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分工协作、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落实,形成上下一盘棋、全市齐动员的大宣传局面。
德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清查阶段宣传工作,负责统一制定《德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宣传计划》。负责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经济普查宣传联合发文,召开普查宣传动员会,部署全市单位清查及其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工作;筹划全市经济普查专题宣传活动;建立德阳市经济普查网站及官方微博、公众微信普查专题;向省经普办上报全市普查推进动态、新闻信息、公告、图片、宣传作品;及时发布普查动态并积极主动提供媒体宣传素材;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经济普查各项宣传计划。
市级部门切实加强本部门、本系统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本部门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运用部门网站、官方微博、公众微信、网络服务平台、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经济普查标语、公告,同时在办公区域和下属单位、服务场所张贴悬挂宣传横幅、滚动宣传标语;指导、检查本系统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报送本部门、本系统经济普查宣传信息、工作动态、简报、宣传照片。其中,工商、税务、住建等部门要在其企业办事平台刊发普查标语、告知书及有关信息。卫生计生、银监、交通、公安分别负责组织下属市区医院、银行网点、出租车顶灯、车管所的LED电子屏普查标语广告宣传。经信、商务、工商局分别负责组织移动、电信、大型商场、交易市场的LED电子屏普查标语和横幅宣传。城管执法局负责运用管理的城市公共资源LEP屏滚动播放的经济普查标语和宣传视频,并提供城市公共广告牌或宣传位置,制作经济普查宣传广告。
市级媒体和驻市媒体单位要充分发挥普查舆论引导作用。根据《德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宣传计划》要求,负责落实重大普查事件、普查工作推进、重要普查会议、专题宣传活动的新闻报道,宣传普查员典型事迹,发布普查公告,刊发普查标语,播放宣传视频。德阳日报要开设经济普查专栏进行专题宣传,德阳电视台要在《新闻综合频道》的重要时段和城市应急视听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视频宣传广告。市级媒体和驻市媒体单位及时向市经普办通报媒体刊发(播)的新闻信息、图片、视频、宣传作品等链接网址。
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要加大普查宣传力度,广泛动员,掀起各地经济普查宣传高潮。政府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落实《德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宣传计划》,统一安排县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的路牌广告、标语、横幅等多种宣传方式的实施,组织、落实本区域各项宣传目标的检查、考核;负责策划、实施本区域经济普查重要宣传活动,提升经济普查知晓度、支持率;负责主动与当地宣传部门衔接,组织协调当地媒体主动投入经济普查宣传,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及时发布普查动态,主动提供媒体宣传素材。及时向省、市经普办上报各地普查推进动态、新闻信息、图片、宣传作品。
四、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目标管理
德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牵头对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和市级各部门经济普查宣传督查、考核工作。对未落实普查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阶段的各项普查宣传计划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含直属单位),实施倒扣年度目标考核分值。
目标核查方式:(1)实地抽查。对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和市级部门实地查看工作部署文件、图片资料、宣传横幅、标语、显示屏以及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宣传内容。抽查市级部门含直属单位、服务场所、管理市场,抽查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含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商业街。抽查时间:8月至9月。(2)核查报送资料成果。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和市级部门确定专人将普查宣传照片、截图、简讯、信息、文件等电子文档资料及时报送到市经普办。(3)电话抽查:在经济普查期间,通过社情民意“12340”电话访问专线进行知晓率调查、考核,调查范围:市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重点企业。抽查时间:10-11月。
加强普查信息及宣传资料报送。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和市级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普查宣传工作,填报普查宣传联系人员及分管负责人名单(附件4),在8月25日前报送到经普办宣传邮箱;及时报送普查动态及宣传资料,主动关注全市普查工作总体安排、推进动态,反映存在问题。德阳经普办通过德阳市经济普查专网、统计外网、经普外网、官方新浪微博、公众微信发布全市经普动态及信息,德阳经济普查官方新浪微博、公众微信二维码见附件3,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和市级各部门主动关注后截图报送。信息及宣传资料报送方式: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分别通过省经济普查网信息报送后台、市统计局专网平台分类报送到规定栏目。市级各部门通过市经普办宣传邮箱报送。
市经普办宣传邮箱地址:228507719@qq.com,联系人:郭佑明、陈萌,联系电话:08382221532。
附件 1: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宣传计划
2: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3:经济普查新浪官方微博、公众微信二维码(关注扫码)
4:市级部门、市级及驻市媒体单位经普宣传联系人和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经济普查宣传组及联系人员
德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附件1:
德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宣传计划 | ||||
责任单位 | 工作内容 | 宣传项目 | 完成时限 | |
市经普办 市统计局 | 牵头组织全市清查阶段宣传工作,负责统一制定《德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宣传计划》。负责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经济普查宣传联合发文,召开普查宣传动员会,部署全市单位清查及其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工作;筹划全市经济普查专题宣传活动;建立德阳市经济普查网站及官方微博、公众微信普查专题;向省经普办上报全市普查推进动态、新闻信息、公告、图片、宣传作品;及时发布普查动态并积极主动提供媒体宣传素材;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经济普查各项宣传计划。 | 在移动、电信、联通平台发送单位清查手机短信40万条 | 8月底前 | |
印发《单位清查告知书》 | 8月中旬 | |||
开辟普查专网、互联网和官方微博、公众微信普查专栏 | 8月中旬 | |||
制作安装大型宣传广告3幅 | 8月中旬 | |||
在洋洋百货至艺术宫商业街集中制作安装普查电子宣传广告 | 9月中旬 | |||
联合电视台制作、播放普查单位清查动漫宣传广告 | 9月10日前 | |||
开通经济普查电话彩铃 | 8月1日前 | |||
印制普查宣传画、海报;定制普查宣传品 | 9月中旬 | |||
策划9.20开放日、媒体基层行、学校经济普查一堂课等专题宣传活动 | 适时开展 | |||
市级部门 | 市级部门切实加强本部门、本系统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本部门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运用部门网站、官方微博、公众微信、网络服务平台、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经济普查标语、公告,同时在办公区域和下属单位、服务场所张贴悬挂宣传横幅或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指导、检查本系统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报送本部门、本系统经济普查宣传信息、工作动态、简报、宣传照片。 | 门户网站、服务平台、LED屏滚动宣传经济普查标语 | 8月底前开始 | |
网站、公众微信、官方微博宣传报道本系统本部门普查动态 | 8月底前开始 | |||
悬挂经济普查标语横幅 | 8月底前开始 | |||
组织参与国家、省、市统一安排的专题宣传活动 | 适时开展 | |||
市工商局、税务局、住建局负责企业办事服务平台宣传 | 刊发普查标语、告知书及有关信息 | 8月底前 | ||
市工商局 | 负责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蔬菜市场宣传 | 标语及宣传横幅 | 8月底前开始 | |
市卫计委 | 组织市区医院普查宣传 | 标语及宣传横幅 | ||
银监局 | 组织市区银行及网点电子屏宣传 | 播放标语 | ||
交通局 | 组织出租车顶灯宣传 | 播放标语 | ||
公安局 | 负责车管所及二手车交易市场宣传 | 标语及宣传横幅 | ||
经信委 | 组织移动、电信、工业园区 | 标语、横幅及短信宣传 | ||
商务局 | 组织大型商场、大型酒店宣传 | 标语、广告宣传 | ||
城管执法局 | 负责城市LED、城市公益路牌广告宣传 | 宣传标语、视听及广告 | ||
国资委 | 组织直管企业宣传 | 标语及宣传广告 | ||
市级媒体及驻市媒体单位 | 市级媒体和驻市媒体单位要充分发挥普查舆论引导作用,负责落实重大普查事件、普查工作推进、重要普查会议、专题宣传活动的新闻报道,宣传普查员典型事迹,发布普查公告,刊发普查标语,播放宣传视频。刊发评论员文章。 | 网络、报纸、电视刊发(播)《单位清查告知书》 | 8月底前 | |
网络、报纸、电视普查广告标语宣传 | 8月底前开始 | |||
全过程普查新闻报道 | 普查全过程 | |||
制作普查专题宣传 | ||||
普查典型事迹报道、优秀普查员宣传 | ||||
刊发普查公告 | 适时开展 | |||
德阳日报 | 开辟《经济普查》专栏定期宣传报道 | 专栏宣传经济普查推进动态 | 9-12月 | |
德阳电视台 | 负责应急视听宣传 | 应急视听连续播放普查标语、视频宣传片 | 普查全过程 | |
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 | 各县(市、区)加大普查宣传力度,广泛动员,掀起各地经济普查宣传高潮。政府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落实《德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宣传计划》,统一安排县级部门、乡镇(街道)、社区、企业的路牌广告、标语、横幅等多种宣传方式的实施,组织、落实本区域各项宣传目标的检查、考核;负责策划、实施本区域经济普查重要宣传活动,提升经济普查知晓度、支持率;负责主动与当地宣传部门衔接,组织协调当地媒体主动投入经济普查宣传,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及时发布普查动态,主动提供媒体宣传素材。及时向省、市经普办上报各地普查推进动态、新闻信息、图片、宣传作品。组织各地官方微博和公众微信发布宣传普查动态。 | 县级经普办制作安装大型路牌广告不少于2幅 | 8月底前开始 | |
各乡镇(街道)大型宣传广告不少于1幅 | 8月底前开始 | |||
每个村(社区)宣传横幅2幅,标语不少于5条 | 8月底前开始 | |||
每个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均应在显著位置设宣传横幅或标语广告 | 8月底前开始 | |||
中心商业街设置宣传横幅或电子广告 | 8月底前开始 | |||
部门、乡镇(街道))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宣传经济普查 | 普查全过程 | |||
组织媒体开展标语宣传、播放广告视频、制作新闻专题、刊发普查公告、领导讲话 | 适时开展 | |||
组织参与国家、省、市统一安排的专题宣传活动 | 适时开展 |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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