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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推进和普查宣传联系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7
来源: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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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关于建立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推进和普查宣传联系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普查办,市级相关部门,媒体单位:

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强宣传引导,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确保普查宣传组织有力,普查各阶段宣传工作任务落实,经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协调联系办公室,由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单位、市级媒体及省级驻德阳媒体单位,确定的普查宣传负责人共同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屈直兼任,副主任由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邓昌荣兼任。

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协调联系办公室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动员工作。

市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市级部门职责分工方案》要求,负责统筹规划本系统、本单位普查各阶段普查宣传目标,组织落实、检查工作;指定普查宣传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按月报送普查简报、工作推进动态、宣传信息、媒体刊发普查新闻;发挥本系统、本单位各种宣传平台优势,利用多种宣传形式,组织实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市级媒体及省级驻市媒体单位要落实1名普查宣传联系记者,按照全市普查宣传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开辟普查宣传专栏,精心策划,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客观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了解按时、如实地填报农业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从而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单位、市级媒体及省级驻德阳媒体单位,须在510前向普查宣传工作协调联系办公室报送普查宣传负责人、联系人名单,报送邮箱:228507719@qq.com

联系人:市农普办宣传组 郭佑明 08382221532

市农普办综合组 曾玉芳 08382230975

附: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负责人、联系人名单

 

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1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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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负责人、联系人名单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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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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