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阅读数:89 次 发布日期:2017/5/23
近日,市纪委通报了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中江县辑庆镇征地拆迁组工作人员丁继勇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丁继勇在辑庆镇政府拆迁办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采取虚增拆迁户面积、把无房户虚报为有房户等手段,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4万元。2017年3月,中江县纪委给予丁继勇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罗江县委农工办副主任聂殷违规参与经营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利益问题。2011年3月,聂殷任调元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期间,与他人合伙承包调元镇百花村五组104亩退耕还林地用于经营。2014年1月,聂殷任金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便利,私自决定将“罗江县金山镇大井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的“大井场镇雨污沟修建”子项目交给其嫂子谢某某承建。2016年12月,罗江县纪委给予聂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出在调元镇百花村五组所承包土地的经营活动。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