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统计办发[2012]56号
关于印发《2012年德阳市统计法宣传活动月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德阳经济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切实搞好今年12月份的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德阳市2012年统计法宣传活动月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2012年德阳统计法宣传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内容
紧紧围绕统计“六五”普法规划,以“推进依法统计,保障四大工程建设”为主题,以宣传新《统计法》、新《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为重点,结合各项统计年报和业务工作,对“三上”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制宣传,着力提高企业配合“一套表”制度和联网直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四大工程”建设的保障工作,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人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提高他们对“四大工程”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依法履行统计职责,积极关心支持“四大工程”建设;结合当前社会舆论关注的统计热点,对社会公众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激发他们的热情,营造一个有利于“四大工程”建设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统计法制宣传活动为期一个月。其中,“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职工集中学习《宪法》、《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积极按照各地法制部门组织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统一要求,开展系列活动重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等。
1、各地要开展一次“送法进社区”宣传活动。采取拉横幅、制展板,组织人员到结对共建社区及公共场所开展统计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利用社区宣传栏制作一期统计法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等,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和统计法的认知度。
2、利用政府电子屏幕滚动宣传统计法相关内容,利用市统计局网站开辟专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3、结合专业年报布置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执法大检查中疑难问题送法上门宣传。
4、在《月度经济运行监测》等统计刊物及统计报表制度上刊登统计法律法规部分条款内容进行普法宣传。
5、“12.8”通过移动办公助理平台,向定期上报报表的单位统计员和分管统计负责人手机发送普法信息。
6、印发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小册及画报,有针对性的发放和结合宣传活动普法。
四、 活动要求
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是积极推进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落实,把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本着“隆重、俭朴、实效”的原则,开展有特色、有创意、有实效的纪念活动,使整个活动生动活泼,达到纪念和宣传统计法的预期效果。
(一)原则上以县(市、区)为主体进行组织。市局领导和有关人员将到县(市、区)检查指导。
(二)各级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并围绕活动主题,在11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人员、经费和宣传材料等落到实处,并将活动安排情况上报市局法规科。
(三)活动期间,各地要积极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杂志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以扩大影响。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在12月2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将活动情况上报市局法规科,联系人:杨德光、王玲,联系电话:0838-2500426或2518957,电子邮箱:572808714@qq.com 。
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2012年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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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次、次数、 天数 | 发放法制 宣传资料 | 悬挂横幅 标 语 | 张 贴 宣传画 | 其他 |
| “12.4”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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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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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法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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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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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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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重点企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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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宣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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