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国家平台上及时进行“三上”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理地调整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省局各相关处室:
国家平台在
一、各地已审批的开发区、园区,必须先在国家平台上设置并保证其代码与原四川网上直报平台一致。各级统计局计算中心(站)用户有权限点击[系统管理]->[更改数据处理地]->[管理处理地],选择处理地并通过[增加下级处理地]来实现。
二、各级统计局专业人员必须对归属地不对的企业点击[调查对象管理]->[调查对象库管理],选择“201-1法人单位基本信息(2012)”,查询出本地的法人单位基本信息,勾选需要更改处理地的调查单位,通过[更改处理地] 勾选2012年10月并选择“1.将选定的调查对象统一更改到指定处理地”的[确定]来实现。选择“2.将选定的调查对象按照其填报的行政区划代码划分到指定处理地”是将企业名录上的行政区划代码附给企业的处理地,适合将企业从设定的开发区、园区中退回给其行政区划管理的情况。
三、本月(2012年10月)企业的处理地调整截止时间是
四川省统计局
二○
来源: 数据采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