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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提出“四要求”提升单位名录管理能力

发布时间:
2020-10-23
来源:
普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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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德阳市局在全市普查中心工作会议上,结合全省工作要求,对各级名录管理工作提出“四要求”,进一步提升基本单位名录库和调查单位管理能力。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名录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名录库管理机制,保证基本单位名录库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确保基层名录库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保障基层工作条件,确保名录库适时维护更新质量。

二是加强专业和部门间的配合。各地要加强名录库信息与专业名录信息的比对,特别对专业规下样本单位信息的核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工商、税务等主要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行政登记资料定期交换制度,多渠道、多方面完善名录库信息,与专业和部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最大限度的提升基本单位名录库质量,确保数据库资料的真实、可靠。

三是严格管控,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各地要以提升名录库数据质量为目标,充分应用四川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平台加强监管,重点核实主营业务活动填报不规范,重名重码,行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和社会信用代码漏填误填及异常单位等错误信息;名录库主管部门要与相关专业共同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强化一套表调查单位和样本单位管理,及时掌握核实工商已注销或税务、社保已纳入异常单位的调查单位报数情况,确保注吊销单位和申报退出单位不再报数,提升调查单位数据质量。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名录库管理能力。市县两级要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名录库管理能力,对更新后的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系统操作培训,确保市、县、乡三级基本单位名录管理人员,都能熟悉操作、运用和管理平台,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着力打造一支既懂统计业务、又懂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