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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服务指南(2021修订版)》的通知 |
2021-06-21
川统计〔2021〕24号
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工作,根据《四川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规范要求,完善了《四川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服务指南(2021修订版)》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时按照本指南报送相关材料。
四川省统计局
2021年6月16日
四川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服务指南
(2021修订版)
一、事项名称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三、受理机构
四川省统计局。
四、申请主体
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五、申请范围
(一)市(州)、县(市、区)统计局单独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的用于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类统计调查项目,包括普查项目、常规统计调查项目、专项统计调查项目和试点项目。市(州)、县(市、区)统计局对国家及省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方案的指标、表式、内容、调查范围、调查频率等调整后的统计调查项目。
(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或者调整国家有关部委制发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六、申请条件
(一)项目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调查目的、合理的资料用途和服务对象。
(二)符合申报单位的职能分工。
(三)项目主要内容与现有统计调查项目不重复,主要数据不能通过现有统计调查项目或行政记录加工整理获得。
(四)项目的调查方法、组织方式、报表设计、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要科学合理、规范。
(五)有充足的基层统计调查力量和必要的经费保障,不会给被调查对象造成过重负担。
七、申请材料
申请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报送如下材料:
(一)申请审批项目的公文。
(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统计调查项目的论证报告、背景材料、经费保障等,修订的统计调查项目还应当提供修订说明、上期项目执行情况等内容;征求有关地方、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和专家意见及其采纳情况;由审批机关公布的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的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及范围、调查方法、组织方式、数据发布等主要内容;重要统计调查项目的试点报告、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表;委托统计调查项目应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委托函,说明委托事项和经费保障等情况;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
(三)统计调查制度(方案)。
(四)制定机关按照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的会议纪要。
各材料报送具体要求见附件。
八、申报方式
本事项实行纸质报送及审批,申报单位通过公文交换报送申请材料。
九、基本流程
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审查、项目批复、项目发布四个环节:
(一)项目申报:申请单位报送申请材料。
(二)项目审查:受理机构根据《四川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审核项目。
(三)项目批复:提出项目审批意见,送达批复意见公文。
(四)项目发布:受理机构在官方网站上及时发布经审批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和制度(方案)主要内容。
十、审批时限
审批机关在收到制定机关申请公文及完整的相关资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制定机关。完成时间以复函日期为准。
制定机关根据审批机关补正要求进行修改统计调查项目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年检要求
1.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实行有效期管理。审批的经常性统计调查项目有效期为3年,试行统计调查项目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普查、一次性调查的有效期到该调查资料上报的最后期限截止,超过有效期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一律自动废止。有效期以批准执行的日期为起始时间。超过有效期需要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时,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制定机关应当建立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评估,作为后续调查项目审批和改进的依据。认为应当修改的,按规定报请审批机关审批。
十三、咨询电话
咨询服务电话:028-87042701
十四、示范文本(见附件)
附件:1.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规范
2.申请文件范本
3.新建(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范本
4.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
附件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规范
一、申报要件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文件、新增(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新建重大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表、统计调查制度(方案)、制定机关按照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的会议纪要、需公布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主要内容等。
(一)申请文件。
1.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采取平行文方式报送。正文标题为:“××委(厅、局)关于申请审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的函”。附件包括:新增(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统计调查制度(方案)、制定机关按照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的会议纪要、需公布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主要内容。新增重大统计调查项目应附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报告。其中新增(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中单位领导签字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文件、附件、申请书及送审的制度(方案)名称必须保持一致,要求写规范化全称。
2.市(县)统计机构。采取上行文方式报送。正文标题为:“××统计局关于审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的请示”,附件包括:新增(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统计调查制度(方案)、制定机关按照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的会议纪要、需公布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主要内容。新增重大统计调查项目应附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报告。
申请文件不能用“报告”、“函”等形式的文件,不得在标题中直接写要审批的指标、调查频率等具体内容。
申请文件、附件、申请书及送审的制度(方案)名称必须保持一致,要求写规范化全称。
单位领导签字必须是局领导,不能空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新增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
拟新开展的普查项目、专项统计调查项目、试点项目和新建常规统计调查项目填写《新增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要求如下:
1.封面。
项目(制度)名称:应填写规范化的统计制度或调查方案全称,与申请文件标题及附件、制度(方案)名称一致。
申请单位:填写规范的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处(科)室名称。
负责人:填写签发此制度或方案的单位领导姓名。
2.项目基本情况。
要求表中各项内容填写齐全、规范,不能空项。
调查种类:按调查主体分,如为联合调查,需注明联合调查单位的名称;如为委托调查,需注明委托调查单位的名称。
新建统计调查项目(包括继续执行的专项统计调查项目)必须填写经费来源、经费数量、下拨经费数量以及经费分配方案。
3.统计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立项论证:阐明立项是否符合已定的职能分工范围,立项依据、调查目的、调查资料的使用范围和服务对象,调查内容与其他统计调查是否存在重复或交叉的问题,阐明统计资料的来源等。
调查内容论证:本调查内容概述,包括统计调查对象、范围、方法、内容、组织方式、样本量、调查表式等。
调查经费论证:阐明调查经费来源、金额数量及具体分配方案。
专家论证:重大、重要统计调查项目需听取外部专家评审意见。
重要统计调查项目的试点报告。
(三)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
包括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统计调查制度进行调整后形成的调查项目,以及继续执行上个审批期的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填写《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其中的要求包括如下:
1.封面。
项目(制度)名称:应填写规范化的统计制度或调查方案全称,与申请文件标题及附件、制度(方案)名称一致。
原项目(制度)名称:填写原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统计调查制度(方案)的规范化全称。
申请单位:应填写规范的单位名称,不得填写科室名称。
负责人:应填写签发此制度或方案的单位领导姓名。
2.项目基本情况。
要求表中各项内容填写齐全、规范,不能空项。
新增(减少)报表、新增(减少)指标:如为调整国家和省制度(方案)的项目,必须对照当年原制度填写新增(减少)报表、指标的数量;如为继续执行的省级常规统计调查项目,对照上年制度(方案)填写新增(减少)报表、指标的数量;如无调整,必须在相应栏内填“0增。
“修订基本情况”表中4至11项,不论是否对原内容进行了调整,都必须把调整前项目内容和调整后项目内容填写完整。
3.统计调查项目修订可行性研究报告。
修订论证:阐明修订原因、依据、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阐明修订后的调查内容与其他统计调查是否存在重复或交叉的问题。重大统计调查项目修订要附专家咨询意见,进行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
修订内容论证:阐明修订后的统计调查内容是否更加简明扼要、科学合理、规范,调查工作量的增减对经费和原数据产生的影响等。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表和指标的修订。
(四)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表。
新建重大统计调查项目是指首次开展、涉及调查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指标不易取得、调查内容较敏感等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此类项目申报前应开展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申报时应提供《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表》。
《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表》主要内容包括:试填对象、测试评估方法、测试评估情况(包括组织实施情况、测试评估结果、测试问题分析、改进结果)、测试评估具体内容的意见及意见采纳结果、专家意见及采纳情况等内容。
(五)统计调查制度(方案)。
申请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必须上报完整的调查制度(方案)。内容一般应包括:封面(制度名称)、目录、总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指标解释、统计标准、抽样方案等,在总说明中应明确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频率、报告期别、报送时间、报送方式等,同时报送WORD电子文档一份。
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修订的(包括调整调查频率、增加报表或指标),不能与原统计制度(方案)相矛盾,不能变更统计制度(方案)指标的名称。自建统计调查报表不能使用上级主管部门现行表号、表名,表号自定,应体现地方和部门特色。
二、法定标识
1.经省统计局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必须在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具体规范如下:
表 号:
制定机关: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2.经审批的统计报表制度(方案)正式印发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标注批准文号和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制度按照批复文件要求报省统计局备案。
三、统计指标命名及解释编写规范
(一)统计指标命名。
统计指标命名应符合下列规范要求:
1.指标名称应能够准确、抽象地概括出指标概念所反映的本质特征。
2.指标名称中应尽量避免包含调查时点、调查时期等时间信息。
3.指标解释文字表述相同的,指标命名应一致。
4.指标解释文字表述不同,但解释的是相同指标概念的,指标命名和解释应一致。
5.解释不同的指标概念应赋予不同的指标名称。
(二)统计指标解释编写规范。
统计指标解释一般由以下五个要素构成:
1.内涵定义。是指对统计指标所反映概念的内容或本质特征的简要说明。如果是数量指标,应加入时间限定,如“报告期内”、“报告期末”等,以明确指标的时期和时点特征。
2.外延定义。是指对统计指标所统计对象的适用范围的简要说明,即通常所说的口径范围,以明确指标包括和(或)不包括的内容。
3.计算方法。是指为求得统计指标具体数值需要采用的算法。一般用计算公式表示,也可以用文字表述。
4.资料来源。是指统计指标具体数值的出处或获取渠道。
5.填报说明。是指对填报统计指标时应遵循的原则、需要注意的事项、填报要求等内容的具体说明。
(三)指标解释编写要求。
表述规范的统计指标解释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阐述指标概念的基本涵义,要阐述其概念是什么,而不是仅阐述其概念不是什么。
2.用描述性语句阐述,应简练、准确而无歧义。
3.表述中避免包括其他基本概念的定义,避免使用不易理解的缩略语,且避免循环定义。
附件2
申请文件范本
××委(厅、局)
关于申请审批《××统计调查制度
(方案)》的函
四川省统计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新增(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
2.××统计调查制度(方案)
3.集体讨论决定的会议纪要
××委(厅、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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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厅、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统计局
关于审批《××统计调查制度
(方案)》的请示
四川省统计局:
附件:1.新增(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
2.××统计调查制度(方案)
3.集体讨论决定的会议纪要
××统计局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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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附件3
新建(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范本
新增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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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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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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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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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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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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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四 川 省 统 计 局 制 定
二○二一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调查项目 |
项目类别 □省级部门 □市级统计机构 □县级统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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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种类 |
按周期分: □ 普查 □ 常规调查 □ 一次性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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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调查主体分:□ 自主调查 □ 联合调查 □ 委托调查 委托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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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查对象 |
□ 企业法人 □ 事业法人 □ 机关法人 □ 社团法人 □ 产业活动单位 □ 居民住户及个人 □ 个体经营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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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查范围 |
□全省 □全市(州) □全县(区) □ 部分市县 □ 其他 预计调查单位数__________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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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表种类 |
□ 基层表 种(张表) □ 综合表 种(张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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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调查方法 |
□ 全数调查 □ 抽样调查 □ 重点调查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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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调查频率 |
□ 一次 □ 多次( □旬报 □月报 □季报 □半年报 □年报 □ 几年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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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送单位 |
□ 调查对象 □ 统计局 □ 部门(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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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汇总方式 |
□ 逐级汇总 □ 超级汇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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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数据处理软件 |
□ 单独开发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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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数据使用范围 |
□ 本部门使用 □ 可向其他部门提供 □ 可向社会公众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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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数据衔接性 |
□ 无历史数据 □ 与历史数据衔接 □ 部分数据与历史数据衔接 □ 与历史数据不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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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调查经费 |
经费来源:□ 中央财政经费 □地方财政经费 □ 其他经费 □ 无经费 经费数量: 万元 其中:下拨经费 万元 分配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统计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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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1.立项论证:阐明立项是否符合已定的职能分工范围,立项依据、调查目的、调查资料的使用范围和服务对象,调查内容与其他统计调查是否存在重复或交叉的问题,阐明统计资料的来源等。2.调查内容论证:包括统计调查对象、范围、方法、内容、组织方式、指标体系、样本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统计分类、统计单位、计量单位和数据格式等。3.调查经费论证:阐明调查经费来源、金额数量及具体分配方案。4.重要统计调查项目的试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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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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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不宜公开内容 |
□ 有(请在下表内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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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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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宜公开内容 |
请按下表填写需公布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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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目的 包括制定本制度(方案)的目的、意义等内容。 2.调查内容 包括本制度涉及的主要调查方面及主要调查指标等内容。 3.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指接受调查的各类单位的总称,调查范围一般指全省(区、市)或特定行政区域。 4.调查方法 包括调查采用的全面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方法。从现有统计调查中收集数据或只有综合要求的制度,请对收集数据方法予以简要说明。 5.组织方式 包括本制度组织实施单位,由谁负责收集整理数据,数据采用什么方式上报等内容。 6.数据发布 包括调查结果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以什么方式公布,如年鉴、报告、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的方式。不公布结果的,请予以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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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表(新建重大统计调查项目是指首次开展、涉及调查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指标不易取得、调查内容较敏感等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此类项目申报前应开展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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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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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名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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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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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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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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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填对象 |
企业法人 (个) 事业法人 (个) 机关法人 (个) 社团法人 (个) 产业活动单位 (个)个体经营户 (户) 居民住户及个人 (个) 其他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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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评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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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评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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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评估内容 |
意见及建议 |
意见采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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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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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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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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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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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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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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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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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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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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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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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委托项目 |
□ 是(请在下表内详细说明)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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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委托单位出具的委托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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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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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此次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申请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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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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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制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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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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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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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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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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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四 川 省 统 计 局 制 定
二○二一年
一、修订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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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订变化幅度 |
□ 重大变化 □ 一般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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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减少)报表 |
新增报表数 种(张表) 减少报表数 种(张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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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增(减少)指标 |
新增指标数 个 减少指标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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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查对象调整 |
原调查对象:□ 企业法人 □ 事业法人 □ 机关法人 □ 社团法人 □ 产业活动单位 □ 居民住户及个人 □ 个体经营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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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整 为:□ 企业法人 □ 事业法人 □ 机关法人 □ 社团法人 □ 产业活动单位 □ 居民住户及个人 □ 个体经营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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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调查范围调整 |
原调查范围:□ 全省 □ 部分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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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调整为:□ 全省 □部分市县 □ 扩大调查网点 □调查网点不变 □减少调查网点 □ 样本量增加 □样本量不变 □样本量减少 预计调整调查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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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调查频率调整 |
原调查频率:□旬报 □月报 □季报 □半年报 □年报 □几年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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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整 为:□旬报 □月报 □季报 □半年报 □年报 □几年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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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调查方法调整 |
原调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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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整 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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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送单位调整 |
原报送单位: |
|
调 整 为: |
|
|
9.数据处理软件调整 |
原数据处理软件: |
|
调整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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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汇总方式调整 |
原汇总方式:□ 逐级汇总 □ 超级汇总 □ 其他 |
|
调 整 为:□ 逐级汇总 □ 超级汇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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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数据使用范围调整 |
原使用范围:□ 本部门使用 □ 可向其他部门提供 □ 可向社会公众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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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为: □ 本部门使用 □ 可向其他部门提供 □ 可向社会公众提供 |
二、统计调查项目修订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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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1.修订论证:阐明修订原因、依据、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阐明修订后的调查内容与其他统计调查是否存在重复或交叉的问题。重要修订统计调查项目要附专家咨询意见。2.修订内容论证:阐明修订后的统计调查内容是否更加简明扼要、科学合理、规范,调查工作量的增减对经费和原数据产生的影响等。3.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表和指标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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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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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不宜公开内容 |
□ 有(请在下表内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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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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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宜公开内容 |
请按下表填写需公布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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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目的 包括制定本制度(方案)的目的、意义等内容。 2.调查内容 包括本制度涉及的主要调查方面及主要调查指标等内容。 3.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指接受调查的各类单位的总称,调查范围一般指全省(区、市)或特定行政区域。 4.调查方法 包括调查采用的全面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方法。从现有统计调查中收集数据或只有综合要求的制度,请对收集数据方法予以简要说明。 5.组织方式 包括本制度组织实施单位,由谁负责收集整理数据,数据采用什么方式上报等内容。 6.数据发布 包括调查结果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以什么方式公布,如年鉴、报告、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的方式。不公布结果的,请予以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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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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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此次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申请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4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
××统计调查制度(方案)
××统制定
××年××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 录
一、总说明…………………………………………………………………………………1
二、报表目录…………………………………………………………………………………2
三、调查表式
××××××表…………………………………………………………………………………3
四、主要指标解释………………………………………………………………………………… 7
五、附录
(一)主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
一、总说明
(一)……………………(说明本调查项目的目的意义)。
(二)……………………(说明说明本调查项目的统计对象和范围)。
(三)……………………(说明本调查项目的主要指标内容)。
(四)……………………(说明本调查项目的时间要求和调查频率)。
(五)……………………(说明本调查项目的调查方法、组织方式和渠道)。
(六)……………………(说明统计资料公布的时间、范围,内容,频率、方式)。
(七)……………………(说明统计调查获得的数据是否能与其他政府部门共享)。
(八)……………………(说明本调查项目的其他需要阐明的问题,如调查结果的提供使用范围等内容)。
二、报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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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号 |
表 名 |
报告期别 |
填 报 范 围 |
报 送 单 位 |
报送日期及方式 |
页码 |
|
×××表 |
×××××表 |
年报 |
××××× |
××××× |
××××× |
5 |
|
×××表 |
×××××表 |
季报 |
××××× |
××××× |
××××× |
5 |
|
×××表 |
×××××表 |
月报 |
××××× |
××××× |
××××× |
5 |
三、调查表式
×××××表
表 号:×××表
制定机关:×××
批准机关:四川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川统计函〔20 〕 号
有效期至: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数量 |
|||
|
甲 |
乙 |
丙 |
1 |
|||
|
单位负责人: |
统计负责人: |
填表人: |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
|||
|
填报说明:1. 2. 3. |
||||||
四、主要指标解释
1.×××××××××:×××××××××××××××××××××××××××××××××××××××。
2.×××××××××:×××××××××××××××××××××××××××××××××××××××。
3.×××××××××:×××××××××××××××××××××××××××××××××××××××。
…………………
五、附 录
(一) 主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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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代码 |
类 别 名 称 |
说 明 |
|||
|
门类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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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农、林、牧、渔业 |
本门类包括01~05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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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农业 |
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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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 |
谷物种植 |
指以收获籽实为主的农作物的种植,包括稻谷、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种植和作为饲料和工业原料的谷物的种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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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1 |
稻谷种植 |
||||
|
0112 |
小麦种植 |
||||
|
0113 |
玉米种植 |
||||
|
0119 |
其他谷物种植 |
||||
|
012 |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
||||
|
0121 |
豆类种植 |
||||
|
0122 |
油料种植 |
||||
|
0123 |
薯类种植 |
||||
|
013 |
棉、麻、糖、烟草种植 |
||||
|
0131 |
棉花种植 |
||||
|
0132 |
麻类种植 |
||||
|
0133 |
糖料种植 |
指用于制糖的甘蔗和甜菜的种植 |
|||
|
0134 |
烟草种植 |
||||
|
014 |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
||||
|
0141 |
蔬菜种植 |
||||
|
0142 |
食用菌种植 |
||||
|
0143 |
花卉种植 |
||||
|
0149 |
其他园艺作物种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