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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局四举措开展调查单位基础信息质量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8-09
来源:
普查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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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基础源头管理,确保调查单位真实、属性指标界定准确,按照省统计局的统一安排,德阳市统计局四措施开展调查单位基础信息质量核查工作。

一、迅速发文部署

2021年8月3日德阳市普查中心发文《关于认真开展调查单位基础信息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本次核查的目的和意义、核查对象、核查内容、核查方式和时间安排。并在省局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对本次核查工作提出了实施指导意见。

二、加强统筹协调

调查单位基础信息质量核查工作涉及各专业,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乡镇、企业,为配合各地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德阳市普查中心统筹协调,将本次质量核查工作与同一时期开展的统计执法、调研检查工作相结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局获取最新行政登记资料,比对调查单位的最新基础信息以及经营状态。

三、加强数据审查

调查单位基础信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行业划分,表种的分配,德阳市普查中心要求各区(市、县)统计局在核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按照核实后的真实情况填写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

四、及时处理核查结果

在核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异常情况,要求基层统计局第一时间按流程申报。对不符合调查单位条件要求的单位一律暂停报数并申报退出,对项目已完工的投资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清退,对信息不一致的单位要按照审核确认或维护工作流程进行申报更新, 对核查中发现的行业划分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专业进一步核实确认,跨专业的行业划分错误,要在年度第一批申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