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2.0亿元,同比增长19.6%,两年平均增长6.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32.6亿元,同比增长19.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89.4亿元,增长19.9%。
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141.1亿元,同比增长31.1%;商品零售680.9亿元,增长17.5%。在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86.1亿元,增长19.8%。
从热点商品看,化妆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36.3%,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77.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78.6%,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60.2%,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5.0%,中西药品类增长25.0%,汽车类增长23.1%。


